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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新政,有哪些变化

时间:2023-11-06 10:25:04来源:97高考网

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新政,有哪些变化,2023年各大高校农村专项计划报名时间在4月份陆续开启,一般是在4月25日之前完成报名工作,考试时间从6月11日开始,一般会持续到18日左右。

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新政

保送生:2024年起,绝大部分高校招收的外国语中学保送生均安排在小语种专业

根据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规定,2023年,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优秀学生、公安英烈子女、退役运动员等人员仍具备高校保送资格。高校均可以从上述人员中招收保送生,其中公安英烈子女按有关规定只能保送至公安类院校。鼓励高校重点安排基础学科相关专业招收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保送生。高校招收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专业范围为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继续加大向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所需语种专业倾斜力度。

需要关注的变化是,2024年起,除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外交学院可继续招收一定数量的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安排在英语语种相关专业,其他高校招收的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均安排在除英语以外的小语种相关专业,鼓励高校培养“小语种+”复合型人才。

教育部明确,严禁高校以保送生招生形式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的学生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鼓励退役运动员发挥专长,申请保送至高校体育学类本科专业。

高水平艺术团:在校生将逐渐成为高水平艺术团的选拔主体

作为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中的一部分,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也有一些新的变化,如,大力加强从在校生中选拔培养艺术团成员,使其逐渐成为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的主体。教育部要求,已开设有艺术类专业的试点高校不再单独招收相应专业项目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美术、书法、播音与主持专业不得纳入艺术团招生范围。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文化成绩最低要求也得到明确:一般不低于本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试点高校应将“不低于本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方案,调整为在有关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增加一定分值(如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X分,每所高校的X分应为唯一确定正数值)。

艺术招生:本科文化分数线不低于第二条75分。

近些年,越来越多的高校开始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艺术类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2023年,这一状况将延续。根据教育部的部署,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确有必要进行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可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并须将考试工作方案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艺术类专业点设立不足四年的高校,凡省统考涉及的专业,不得组织校考,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

对于考生最为关心的文化成绩认定,教育部明确,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适度提高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等有关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设计学类专业参照执行。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省(区、市)普通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高水平运动队:国家考试范围进一步扩大。

2023年,进一步扩大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全国统考项目范围 专业测试采取全国统考 高校校考等组织方式 足球 乒乓球 羽毛球 游泳 武术 跆拳道 击剑 棒球 冰雪等9个项目实施全国统考,与运动训练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体育专项考试统一组织,统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 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进行评分,各地各高校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省级统考 校考。

运动队招生规模控制在试点高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以内,必须在教育部批准公布的体育项目范围内招生。

试点高校要按照本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合理确定本校运动队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方案,一般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的情况,高校可参照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划线有关要求予以适当提高),高校公示的此类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2023高校运动队招生新政策

1、试点工作定位。省级招委负责指导、监督相关高校在本地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各地要指导属地试点高校认真落实教育部、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以下简称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明晰运动队招生试点工作定位,在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项目(包括足球、篮球、排球项目等)范围内,按照教育部评估确定的项目,结合学校实际,根据本校运动队建设规划,确定运动队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

对于不具备相关师资、设备、场地等组队条件、退队率超过20%的高校,和非奥运会或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项目、未设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生源严重不足且连续两年录取数为零的相关项目,不再安排运动队招生。本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已涉及的运动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运动队招生。

要大力加强从在校生中选拔培养运动队成员。各地各试点高校要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政策执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违规查处力度,确保公平公正。高校要深入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加强招生政策公开、考生资格信息公开、录取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招生办法。考生根据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条件,申请参加相关项目专业测试;试点高校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课成绩优惠的相应录取要求;按照本校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专业测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录取要求的考生。

试点高校要遵循运动队建设和发展规律,聘请有关体育领域专家,研究制订本校运动队建设规划及招生需求,根据急需程度,合理安排并公布运动队各项目(分性别、分位置或小项)招生计划,其中集体项目每年招生人数不得超过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最多同时上场人数(如排球项目男女队每校每年最多各招6人)。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公布后,高校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模控制在试点高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并须在教育部核准公布的运动项目范围内招生。

3.试点高校应按照教育部要求,确定本院校的报名条件,明确学校认可的比赛排名标准、主力队员标准等,不得低于教育部现行规定,运动队招生对象不受年龄限制。

高校要加强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健全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重点加强对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核验。要通过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进行逐一比对,对发现疑似有问题的证书,要商请相关体育部门予以进一步核查。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高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专业测试采取全国统考、高校校考等组织方式。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田径、武术、跆拳道、击剑、棒球、沙滩排球、冰雪等11个项目实施全国统考,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体育专项考试统一组织,统一采用体育总局相关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各高校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校考。

参加统考项目的考生须按照报考高校指定的方式报名,同时,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体育总局指定的统考报名方式报名(详细报名信息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有关高校根据全国统考成绩分布情况提出本校相关项目专业合格成绩要求,结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确定并公示本校专业考试合格名单。

其他项目暂由试点高校独立或联合组织。尚未纳入全国统考的项目专业测试,原则上应采用体育总局相关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要完善专业测试办法,确保测试流程设计及实际操作公平公正,特别是集体项目要综合考虑运动专项基本技术、实战能力及位置效能等考评因素。试点高校要严格按照测试结果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倍。

试点高校应面向广大考生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可联系体育总局开展兴奋剂检查工作。体育专项测试之前,应与考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23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新政策有哪些

1.招生专业范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和教育部2023年、2023年公布的《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中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和本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

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设专业方向。对因培养工作需要,确需在招生考试环节加以区分的,有关高校可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不得作为招考方向的情况包括:本科专业目录中已有的专业门类、专业类、专业名称;与本专业选拔和培养无合理相关性的方向;改变本专业所在类别属性的方向,如体育运动项目方向;具有管理类专业属性的方向等。

省教育行政部门参照艺术本科专业管理要求,统一规范高职(专科)艺术专业范围。

2.高校艺术类专业的选拔要注重对考生文化素质和专业能力的考核,着眼于学生的长远发展,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成绩综合评估择优录取。

高校应合理安排艺术类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对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应予以调减或停止招生。凡设立招考方向的专业,高校还应公布各招考方向的招生计划。对于艺术学理论类、戏剧影视文学等不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鼓励相关高校商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对已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或以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的专业,鼓励相关高校2023年继续采用同一录取方式。同一高校同一专业(含该专业项下的招生方向)实行同一招生办法。

3.考试办法。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确有必要进行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可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并须将考试工作方案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艺术类专业点设立不足四年的高校,凡省级统考涉及的专业,不得组织校考,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

省级统考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独立或联合组织,高校校考由招生院校组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积极创造条件增设音乐、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书法等科类省级统考。联合组织省级统考的省份,可协商合作命题或委托一省命题、分省组织测试、分省采集考试信息、联合阅卷(评价)或委托一省阅卷(评价)。对于本地生源极少的专业(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除外),鼓励采取联合组织省级统考的方式,报相关省级招委同意后向社会和高校公布。

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以教育部有关工作规范为指导,结合高校人才选拔需求,合理设置省级统考科类和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完善测试方式和评价机制,切实提高统考质量。严格控制合格生源规模和比例,积极探索在合格线上进一步细化分档。

统考成绩发布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按要求及时提供各科类考试科目、成绩分布等统计信息,服务不同层次、类别高校选拔工作需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中组织非艺术类专业考试。各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组考、成绩发布等工作原则上应在2023年1月底前完成。

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统考的科类,并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各省统考子科类划分要求准确报送本年度招生专业子科类对照信息

。若高校对省级统考科类所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持有不同意见,应主动与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沟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向社会公布。对于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高校不再组织校考。高校要合理安排校考时间,不得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考时间等安排冲突。

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组织,确有必要在异地设立考点的,须经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且校外考点数量最多不得超过5个。高校应加强校内外考点管理,确保校内外考点的组考考核内容一致、标准一致、程序一致、监管一致。

采取提交作品或线上考试等方式的高校,考前要对考生设备条件、应考环境进行全面检查,考中要采取“双机位”(分别录制考生和考试场景)、“防缩屏”(防止缩小考试屏幕查看资料)、“防编辑”(防止编辑原始录制视频)、“防对口型”(随机加入对话程序防止播放录音“对口型”)等措施,防范作弊行为。

高校要严格控制证书颁发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的比例。高校应按专业颁发证书,各专业合格生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上年度招生人数的4倍。

2023高校专项招生最新政策及规定

一、严格确定报考条件

1.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具体实施区域、报考条件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区域要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

3.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有关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确保优惠政策惠及农村学生。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23年仍可继续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政策。有关省(区、市)要严格执行国家专项计划确定的实施区域,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须将本省(区、市)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提供给有关高校。各省(区、市)可根据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制订具体报名实施细则。

二、加强资格联合审核

专项计划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各省(区、市)要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完善资格审核办法,健全省、市、县三级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逐级落实工作责任。要强化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高考报名系统、公安户籍系统和中小学生学籍系统,认真核查考生报名信息、纸质档案信息、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信息,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内容一致。要根据本地推进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范围,并据此进行农村考生资格审核和复核。城乡区域划分标准可参考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有关标准。有关高校要在考生申请、录取和新生报到环节认真开展考生资格核查,逐人核查考生报名材料、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等信息。对存疑的考生,要及时商请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复核,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积极配合高校开展考生资格复查。

三、规范招生录取管理

1.严格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办法。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23〕2号)要求执行,在本科一批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有关省份,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批次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不得将未完成的专项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或调整至有合格生源的省份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公安类等对考生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2.完善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办法。各省(区、市)要综合考虑招生高校实际、实施区域农村考生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地方专项计划的投档办法和录取要求。有关高校生源不足时,要采取多次公开征集志愿、适当降分录取等措施,完成招生任务。

3.优化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有关高校要认真总结近年招生情况,充分考虑实施区域基础教育实际和农村学生特点,完善招生办法,增加考生录取机会。鼓励高校结合考生申请情况安排分省招生计划,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进行录取。有关高校要加强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工作衔接,及时将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分省招生计划等报送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会同高校做好考生志愿填报、录取等工作。4月25日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考生完成报名申请。5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5月底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四、优化考生宣传服务

1.深入开展招生宣传。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和中学要结合农村和贫困地区实际,创新宣传形式,广泛开展专项计划招生宣传;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宣传要做到每所高中全覆盖,让每位符合条件的考生都充分知晓。在报名阶段,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报刊、微信微博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深入解读各类优惠政策,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资助办法等内容。在志愿填报阶段,要通过印发或推送报考指南、填报须知、招生简章等材料,积极宣传专项计划录取办法,加强考生志愿填报指导,鼓励优秀学生积极报考。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积极深入中学,为考生提供面对面的政策解读,切实提高宣传实效。

2.创新考生服务举措。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简化报名程序和办法,为考生提供更加便捷的报考服务。有关高校要优化招生专业结构,进一步增加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专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实施学校考核的高校,要积极探索网络考核等方式,减轻考生应考负担。有关高校要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经济资助和学习辅导,帮助专项生顺利完成学业。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为高校在当地开展招生宣传、网络考核等工作给予必要的条件支持。

五、加大违规查处力度

1.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及时公开公示有关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地方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及时将通过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等信息分别在省、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所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有关高校要及时将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分别在学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各地各校要完善举报核查机制,及时处置各类信访问题。

2.从严查处违规行为。对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023高校艺术团招生新政策有哪些

1、试点工作定位。部分高校试点建设的高水平艺术团(如合唱团、交响乐团、民乐团等)、舞蹈团(如民族舞团、芭蕾舞团、现代舞团等)、戏剧团(如话剧团、戏曲团、曲艺团等)(以下统称艺术团),应立足推进高校美育工作开展,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承担校园艺术文化普及和对外交流演出任务,引领、辐射和带动全国高校相关艺术团的发展和提高。

艺术团招生主要招收艺术团首席表演者或对幼功要求高的相关专业项目的艺术团成员,不得招收与艺术团无关的考生;大力加强从在校生中选拔培养艺术团成员,使其逐渐成为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的主体。已开设有艺术类专业的试点高校不再单独招收相应专业项目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美术、书法、播音与主持专业不得纳入艺术团招生范围。

试点院校应当具备艺术团建设所需的师资、设施和资金。不符合文工团建设条件或尚未成立文工团的试点院校,不得安排相应的文工团招生。

2.招生办法。考生根据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条件,提交材料并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团相关项目专业测试。试点高校根据专业测试情况,确定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课成绩优惠的相应录取要求;按照本校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专业测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录取要求的考生。

试点院校编制并公布艺术团年度专业招生计划。高等学校应当在符合条件的考生所在省份安排相应的学科招生计划。艺术团招生专业应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严格执行专业选科要求。

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3.资格初审及测试。试点高校应明确考生报考资格条件,根据考生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本人表演视频等材料,组织专业领域专家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鼓励试点高校在专业测试中采用“考试全程录像、考评分离”的办法。试点高校根据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艺术团招生计划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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