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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市学院录取规则,什么时候能查录取

时间:2024-05-20 22:29:13来源:97高考网

合肥城市学院录取规则,什么时候能查录取,2023年合肥学院录取查询已经开始,报考合肥学院的同学很想知道自己有没有被合肥学院录取,2023年合肥学院各个省市录取的时间不同,因此有的地方能查询到录取结果,有的地方考生查询不到录取结果,但不要着急每天都查询一下,如果真的查询不到录取结果考生可以去各个省的考试院官网进行档案查询。

合肥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第七条学校统筹考虑校内各项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以及学生资源,按省、专业确定招生计划。无预留计划的,按省、专业划分招生计划,以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八条、学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专业清)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符合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即同一专业先处理一志愿填报的考生,在一志愿内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安排录取,若专业一志愿生源不足,再考虑专业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直到足额为止。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第九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须为英语,英语口试成绩须合格或口语等级为3(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150分制)。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条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省内相应批次最低控制线的,安徽省考生按省统考模块录取,具体如下。

1.美术、设计、动画专业根据模块7个综合分数线从高到低进行选择。

2.音乐学专业从高到低采用模块化八学制。

3.在通过省级音乐表演统一考试,达到安徽省文化考试艺术综合成绩规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模块八主要项目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主要科目成绩一致的考生优先录取。

省外考生按省有关规定录取。

第十一条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安徽省按体育类高考综合成绩录取,省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相应批次最低控制线的,按本省规定录取。

第十二条、报考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录取原则详见《合肥师范学院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男女比例不限,不限往届考生。

第十四条不符合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规定的考生,或不符合合肥师范大学专业录取要求且无法调整的考生,或不符合合肥师范大学专业调整计划已填报的考生,应取消报名。

上述招生原则和要求与来源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相冲突的,按来源省制定的年度招生计划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考生体检表进行审核。对于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专业限报的考生,限报专业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部分本科专业通过专业招生进入专业。不论专业,学生都可以进入专业。学生在完成专业班的基础课程后,可以根据学校的专业分布计划,结合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和特长,参加专业班的学习,进入专业班的具体专业。

合肥学院录取规则

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和程序公开,对品德、智力、体貌美、劳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和综合评价录取。

2.按照教育部和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规定,认真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3.具体请参见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高等学校入学体检指导意见》(教学2003年第3号)等有关文件。

4. 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学校根据分数将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进档考生录取到相关有空缺计划的专业(对有特殊规定的省(市、自治区)按公布的政策安排录取专业)。

5.艺术类专业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办理。

6.各专业外语不限,但入学后要求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并取得相应学分。

7.这所大学对新生男女比例没有特别的要求。非第一专业转入其他专业的学生,可在第一学期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四条合肥校区和宣城校区均有招生计划的省(市),招生机构代码独立。考生在填写申请时应分别填写录取代码,不得在两校之间转专业。

第十五条按照教育部规定,按平行自愿备案批次,转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根据各省(直辖市)模拟备案情况适当调整转档比例。。

第十六条 我校承认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除外),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生主管部门在教育部相关政策之外确定的地方性政策加分学校不予认可。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合肥经济学院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和安徽省有关原则、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德、智、体、美、劳综合考核评价,招收优等生。

2.在专业录取方面,我们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按照考生专业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拔考生。当所有专业都无法达到要求时,学校将根据需要将考生转到其他专业。对不符合专业调整要求或调整专业不合格的考生,将给予退学处理。

3.在招收新生时没有男女比例。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专业的考生,其他专业语言没有限制。

4.合肥经济学院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5.报考合肥经济学院艺术类的考生,按省(城区)艺术体育的有关规定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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