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单招和综合评价什么时候考试,单招院校哪个好,2023轻工职业学院单招和综合评价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7日31日学校考试时间:2023年2月27日9:00-12:00详细测试办法于考试前一周在学院网站(www.sdlivc.com)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
轻工职业学院2023单招综评考试安排
1、学校考试时间:2023年2月27日9:00-12:00。
2、考试科目及分值
(1)单独招生(不含退役军人)。
总分430分,其中专业技能230分,文化素质200分。职业技能考试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按考生实际成绩计入总分。学校进行文化素质测试(测试时间:2月27日9:00-12:00)。
(2)单独招募(退役军人候选人)。
总分430分,学校组织的考试(考试时间为2月27日9:00 - 12:00),其中综合能力215分,专业潜力215分。
(三)综合评价招生
学校考试总分为430分(考试时间为2月27日9:00-12:00),其中综合能力115分、专业潜力115分、文化素质200分免试文化素质。在对高中考生综合素质进行客观评价的基础上,由学校组织的专家团队给出相应的分数。
3、考试办法
根据考试期间的隔离要求,确定测试是在线进行还是离线进行。
具体考试方法将于考试前10天在学校官网上公布。请及时关注学校官网的通知。
2023年十大高职单招院校排名之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所全日制轻工类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26.5万平方米。拥有200多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各类教学、实训仪器设备总值近亿元。拥有功能完备的现代化图书馆,馆藏图书84.5余万册,建有十万兆路由交换机为核心,万兆交换机到楼宇,千兆交换机上桌面的高带宽、高性能校园网络。
创建时间 | 学校类型 | 学科类型 | 隶属单位 |
1956年 | 公立 | 工科 |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
轻工职业学院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山东轻工业职业学院普通高等职业学院(专科)的单项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项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第二条学校在个人招生和综合评价的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的原则,对德、智、体、美、劳进行综合考核和综合评价。
第三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应当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学校组织的考试实行网上考试。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079。
第六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镇密山路30号邮编:255300。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组织保障
第九条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十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及各相关工作职能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工作责任目标。
第十一条选择坚持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与单项招生和招生综合评价工作。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或者近亲属有三代以内通婚关系的教职工,不得参加考试招生。
第十二条加强招生考试人员培训和政策宣传,严肃考试作风和纪律,防止违纪行为发生。
第十三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并拨打电话0533-6821189进行投诉。
第十四条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核查理由,由考生本人送交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电话0533-6825887。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学校2023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20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实际录取按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人数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进行调整;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使用。
第十六条招生对象:
(1)单独招生:报考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的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2)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五章报名时间和缴费。
第十七条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7日—31日。
第十八条报名方式及报名费。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考生在报名期间,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平台http://wsbm.sdzk.cn/gzdz/或学校官网http://www.sdlivc.com链接登录“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平台”,选择“14079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
(二)报名费:考生在个人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平台报名后,需在学校官网登录单项报名费支付系统进行在线支付。付款起止时间与注册时间一致。考生须诚实报名,报名费概不退还。
第六章考试安排
第十九条学校考试时间:2023年2月27日9:00-12:00
第二十条考试科目和成绩。
(一)单独招生
总分43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230分,文化素质200分。专业技能测试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6日-20日,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sdzk.cn/查询春考技能测试信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文化素质由学校组织面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00-12:00),包含语文10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
(二)单独招生(退役士兵考生)
总分500分,面试由学校组织。综合能力为200分,职业潜力为300分。
(三)综合评价招生
总分500分以上的考生将接受学校面试。综合能力150分、专业潜力150分、文化素质200分的考生可以免试文化素质。在对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进行客观评价的基础上,由学校组织的专家团队给出相应的分数。
第二十一条网上考试办法。
具体考试方法将于考试前一周在学院网站(www.sdlivc.com)上公布。请关注学院官网的通知。
第七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录取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根据考生类别,按照满足考生报考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单独招生考生(退役士兵考生除外)依次按照专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独招生考生(退役士兵考生)依次按照综合能力、职业潜质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评价招生考生依次按照综合能力、职业潜质、文化素质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不同类型的方案可以相互使用。
第二十三条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4月2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名单。4月6日将公示无异议的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7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如有变动,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为准)
第二十四条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录取。
第二十五条依据有关规定,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八章收费及退费
第二十六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23〕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3〕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新生资格复查
第二十八条资格复查
入学后,所有学生都要参加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检查和入学资格审查,如发现有伪造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冒名顶替者、体检舞弊等作弊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除名。
第十章学历证书名称及种类
第二十九条颁发证书的条件:完成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标准,达到毕业要求。
第三十条证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专科证书。
第三十一条授予学校名称:山东轻工业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