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招生计划,各省招生人数是多少,2023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内容已经公布,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供大家参考。
2023年师范大学师园学院在各省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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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23〕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3〕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充分发挥学校文理基础学科、教育科学以及学科综合的优势,经教育部批准,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北京师范大学强基计划”)。
二登记对象及登记条件。
以下两类高中毕业生,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有兴趣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要的,可申请报名。A类:综合素质优秀、成绩优异的考生。
B类:基础学科拔尖,在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化学或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金牌)二等奖(银牌)的考生。
报考我校强基础专业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其他大学的强基础专业。
2专业及招生计划。
1.强吉计划招收该专业的学生。
专业组别 | 招生专业 | 高考科类 |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选考科目要求 |
文科组 | 历史学 | 文史 | 历史或地理 |
哲学 | 文史 | 不限 | |
理科组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工 | 物理 |
物理学 | 理工 | 物理 | |
化学 | 理工 | 物理或化学 | |
生物科学 | 理工 | 物理或化学 |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组报考,并填写该专业组内的招生专业。根据考生所在省份的具体招生专业,文科生可填报1 ~ 2个专业,理科生可填报1 ~ 4个专业,并填报是否受专业调整影响。
2.强基地计划招生省和计划。
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宁夏、新疆等省份招收强基计划学生120人,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报名方法及甄选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5月13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27),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二)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考办法
对于A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按分省分专业组计划数4倍的比例确定入围学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可入围),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该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上一定分值:
省份 | 科类 | 超出一本线分值要求 |
北京、山东、天津、浙江 | 综合改革 | 70 |
其他省份 | 理工 | 110 |
其他省份 | 文史 | 70 |
B类考生,成绩达到本省第一批同类学科本科招生控制分数线的,可入围学校考核。
7月26日学校确定并公布入围校考名单。
(四)学校考核
8月1日至3日举行学校考核(含笔试 面试和体育测试)。
1.笔试是综合能力测试,占学校考核成绩的50%。
2.面试用于综合素质考核和专业知识考核,占学校考核成绩的50%。面试采用双随机抽取专家候选人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价和考核,验证候选人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并对整个过程进行音频和视频记录。
3.体育测试项目包括坐姿前屈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50米跑,不计入学校考核成绩。体育考试成绩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无故缺席体育考试者,取消入学资格。
4.学校考核工作计划将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组成,其中高考成绩占比85%,学校考核成绩占比15%。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满分750分)=高考成绩(满分750分)*85%+学校笔试成绩(满分300分)*2.5*7.5%+学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5*7.5。
对于高考成绩满分非750分省份的考生,其高考成绩按比例进行折算,计算方法为:折算后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本省高考成绩满分*750.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A类考生,按照成绩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专业志愿和省、专业组计划确定预录取名单,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高考成绩、学校考核成绩和体育考试成绩。
B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本省A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已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将不参加后续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照高考自愿填报录取规则参加后续批次自愿录取。
该大学将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和录取标准。
四、培养方案
北京师范大学遵循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规律,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探索的“一制三化”(导师制、小班化、国际化、个性化)等有效培养模式基础上,针对强基计划实施“基础扎实、学科交叉、科教融合、本研衔接”四位一体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1.优化课程体系,夯实基础学科能力素养。构建由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三大课程模块构成的课程体系;加强课程体系整体设计,改革教学内容;加强数理基础课程、生化基础课程、哲学基础课程、文史基础课程以及研究方法等课程建设,提高学生修读相关基础课程的深度和广度,培养学生的知识融通与转移能力,激发学术志趣。
2.配备一流师资,组建高水平教师和导师团队。坚持校内与校外并举、水平与责任并重的原则,建设一支由本校教师及国内外专家学者组成的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有热情、肯投入的一流师资队伍。设立“首席导师、新生导师、学业导师和人文导师”四位一体的导师团队,在人生引导、志趣激发、学业指导、素养提升、科学研究等方面对学生给予全方位指导。
3.改革教学方法,完善考核评价方式。建设小班研讨课,以高质量的交流互动,充分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推进探究式教学和自主性学习,以启发式、讨论式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自主深度学习、自主构建知识体系,激发学生学习的主体性精神。丰富探究式、论文式、报告答辩式等作业评价方式,提升课程学习的深度。加强对学生课堂内外、线上线下学习的评价,强化阅读量和阅读能力考查,提升课程学习的广度。
4.本硕博相衔接,学术型高端人才培养阶段前移。建立衔接本科教育阶段,融贯硕士和博士培养阶段的学术型人才培养机制。打通本研课程设置,形成相互衔接、逐级递进的课程体系,优化课程建设标准、修读要求、选课方式、教学管理等环节,全面考虑学生学习的基本规律和内在潜力,把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作为一个连贯的整体来设置课程、组织教学,构建完善本硕博衔接的培养体系。从优秀本科生中选拔直博生。
5.促进学科交叉,鼓励学生自由探索。多学科知识结构是创新人才的核心素养,鼓励和支持学生跨领域、跨学科、跨专业修读辅修和双学位项目,课程主要集中辅修领域内的核心课程。创造跨学科研究条件,依托科研和教学实验室,组建高水平跨学科教学团队,设立交叉学科研究课题,支持学生参与课题研究。建立教学科研实践多层次融合、跨学科多交叉融合、全球化多方位融合的三大融合机制,为学生跨学科学习、研究和深造创造条件。
6.搭建合作平台,推进科教协同育人。搭建学校与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的战略平台,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优势互补,协同合作,共同开展人才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和紧缺领域输送后备人才。实施强基计划各专业都将根据自身特点和特色,利用好国内外高水平科研平台,推进科教协同育人。
7.实施动态进出,健全质量控制机制。以学业成绩为基础,以综合素养、学术兴趣、创新潜质为核心,每学期开展对学生的综合考查。每年一轮形成性考核,进行多主体、多维度、多视角的综合素质评估,将部分不适应强基计划培养的学生进行分流。建立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机制,完善教学质量反馈与改进机制。
(各强极计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详见附件)。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招生高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础计划”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入学后不变更专业,本科期间专业变更范围原则上以“强基础计划”录取的专业为限。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报考我校强基础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六)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培训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政策有调整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学校不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加强基础计划等考试招生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在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被录取学生的录取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录取资格的学生,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北京师范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邮箱:jubao@bnu.edu.cn。
七、咨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邮编:100875
咨询电话:010-58807962。
传真:010-58800562
电子邮箱:zsb@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网:admission.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1058807862.邮箱jubao@bn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3校考招生计划人数
专业名称 | 校考招生省市 | 计划数 |
舞蹈学 | 上海 | 6人 |
表演 | 北京、吉林、江苏、黑龙江 | 总计15人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吉林、江苏 | 总计8人 |
书法学 | 上海、江苏、浙江 | 上海6人,江苏、浙江共10人 |
备注
1.吉林考生只招文科;北京、上海、浙江考生选考科目要求不限;江苏考生首选考试科目须选历史,黑龙江考生文理兼招。不满足以上条件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上海师范大学相应专业校考,如执意报名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2.招生区域和计划数量以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2023年本科招生目录为高考文化分数线标准,并符合来源省规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