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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份高考考试安排录取方案
辽宁:2023考试和录取方案考试安排
(一)国家统一高考
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00至11:30语文(汉语),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15:00至17:00外语(英、日、俄)。
(二)选择性考试
选择性考试由我省自主命题,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8日9:00至10:15历史/物理;6月9日8:30至9:45化学,11:00至12:15地理,14:30至15:45思想政治,17:00至18:15生物学。

2023高考录取时间安排
甘肃
录取将于7月5日开始,8月19日结束。
广东
7月上旬至8月中旬进行录取。
山西
一、提前批次(7月4日―17日)
二、本科院校批次(7月17日―8月13日)
三、高本贯通院校批次(8月14日至15日)
高本贯通院校8月14日至15日录取。
四、专科(高职)院校批次(8月16日―26日)
江西
录取工作将于7月8日―8月10日在江西教育发展大厦进行。共分六个批次进行录取:
国家专项本科:7月13 -15日;
第一批本科(含高校专项,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艺术团、运动队,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等):7月16 - 22日;
第二批本科(含文理类、体育类、三校生文理类):7月23 - 31日;
提前批高职(专科):8月2 - 4日;
高职(专科):8月5 - 10日。
河南
四川
7月初至8月中旬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安徽
山东
陕西
高考志愿填报分三个时段进行。
第一个时段为6月24日12:00至6月27日12:00,填报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志愿;
第二个时段为本科一批录取结束后,填报本科二批志愿;
第三个时段为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高职(专科)志愿。
宁夏
录取工作将从7月7日开始。
上海
吉林
浙江
青海
天津
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次:
7月初至中旬进行投档录取,7月中旬公布录取结果。
普通类提前本科批次(含A、B阶段):
7月初至中旬进行投档录取,7月中旬公布录取结果。
普通类本科批次A阶段:
7月中旬至下旬进行投档录取,7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普通类本科批次A阶段及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次征询:
余缺计划公布时间:7月下旬;
志愿填报时间:7月22日9时至7月23日17时;
志愿填报结束后即进行投档录取,7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普通类本科批次B阶段:
普通类本科批次A阶段及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次征询录取结束后即进行普通类本科批次B阶段投档录取,7月底公布录取结果。
普通类本科批次B阶段征询:
余缺计划公布时间:7月底;
志愿填报时间:7月29日9时至7月30日17时;
志愿填报结束后即进行投档录取,8月上旬公布录取结果。
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
志愿填报时间:7月29日9时至7月31日17时;
普通类本科批次B阶段征询录取结束后即进行高职(专科)批次投档录取,8月上旬公布录取结果。
河北
录取工作将从7月上旬开始,至8月中旬结束。
重庆
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在7月上旬至8月中旬进行。高考录取程序
1.省招办投档
各级省招办按当前批次、当前志愿投档。
2.院校浏览考生档案
各级省招办投档后,院校组长先登录电脑系统,得到认证后可浏览考生档案。
3.回收组员档案
组长可监控、浏览组员的录退考生情况,如发现组员没有履行职责,可回收组员档案。
4.录退考生
对拟退档考生,院校必须指明或说明退档原因;省招办有异议时,向院校提出录取复议或退档复议。
5.调整计划数
在计划总数不变的前提下,院校可自行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本校招生专业之间的计划分布。院校不需经省招办审核,可以对专业之间进行计划数调整。
6.申请补充档案
7.申请批件投档
在某些情况下,若需要对指定考生(如体育尖子)进行录取时,院校必须向省招办提交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中可指定多个考生,但每个考生都要写明申请批件投档的原因。
8.申请"录后退"
对误录取且已向省招办提交了并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向省招办提出"录后退"的申请,由省招办审核批准后予以退档。
9.申请录取结束
院校的招生计划完成后,可向省招办提出录取结束的申请,经省招办审核通过后自动退出,由省招办终端的打印机打印出录取名册。
10.查阅批复
包括查阅补充档案批复、查阅批件退档批复、查阅增减计划数批复、查阅录后退批复和查阅录取结束批复。
2023年高考招生录取时间安排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2023江苏高考录取时间安排,从7月8日起,到8月11日。
2023年江苏省高考录取工作时间安排公布如下:
文科类、理科类录取时间: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7月8日-12日录取;
第一批本科院校,7月15日-19日录取;
第二批本科院校,7月21日-25日录取;
高职(专科)院校,8月1日-5日录取;
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8月7日-11日录取。
体育类、艺术类录取时间: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7月8日-15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
高职(专科)院校,7月29日-31日录取。
2023年高考录取时间安排
2023年山东高考录取办法
招生类别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按类分批次依次进行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高校招生类别和专业(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各类别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填报和录取。
(一)普通类。
普通类分为提前批、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三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三个批次依次进行。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普通类一段线;按照普通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普通类二段线,作为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0.5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1.提前批。包括军事、公安、航海、消防、公费师范(医学、农科)生、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员、飞行技术等类型的本科招生,以及飞行技术、直招士官生等类型的专科招生。
安排两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第1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第2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4个顺序院校志愿。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可填报本科志愿,也可以填报专科志愿;普通类一段线下、二段线上考生只能填报专科志愿。
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和志愿,按照规定比例进行投档,志愿相同的同分考生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特殊类型批。包括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等类型的本科招生。
安排一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且具有相关资格的考生可填报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招生高校根据教育部规定提出的分数要求、具有相关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
根据考生志愿按规定比例进行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3.常规批。包括未列入提前批和特殊类型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的办法。
安排三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96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第1次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二段线上考生(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
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和志愿,按照学校专业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二)艺术类。
艺术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三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三个批次依次进行。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以普通类一段线为基数,按教育部规定的各专业类别的比例划定;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线与普通类二段线相同。
1.本科提前批。包括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其他院校,中央部门属高校及部分省属高校除美术类专业之外的艺术类专业,省属公费师范生、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专业招生。
安排两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
填报中央部门属高校及部分省属高校本科专业志愿须达到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执行的其他院校本科专业,依据国家规定不受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限制。
根据考生志愿,关联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本科批。除提前批之外的所有艺术类本科招生。
安排三次志愿填报。统考、联考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校考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
统考和联考专业遵循考生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根据综合分数或专业分数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校考专业关联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艺术类统考及部分联考专业根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综合分数计算办法分别是:
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
文学编导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播音主持类(使用联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书法类(使用联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40%、文化成绩占60%计算。
音乐类、舞蹈类联考专业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3.专科批。包括所有艺术类专科招生。
安排两次志愿填报。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专业校考的部分专业(专业类),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志愿填报1个院校志愿;除此之外的其他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按“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填报,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
校考专业遵循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统考专业遵循考生志愿,根据综合分数按照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其他专业认可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联考和校考成绩,遵循考生志愿,根据文化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三)体育类。
体育类分为提前批和常规批两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两个批次依次进行。体育类在专业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按综合分数划线。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的办法计算。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体育类一段线;按照体育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体育类二段线,作为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1.提前批。包括省属公费师范生等类型的本科招生。安排两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达到体育类一段线的考生可以填报提前批志愿。
遵循考生志愿,依据综合分数按规定的比例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常规批。包括未列入提前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的办法。
安排三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第1次志愿填报由体育类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报由体育类二段线上考生(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
遵循考生志愿,依据考生综合分数,按专业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各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专业,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高考专科录取安排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使用院校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考生只能在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中选择其一填报。
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各设立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只能在传统院校志愿或平行院校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等8所院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I、J等10所院校;对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春季高考录取时间安排
(一)各试点院校应根据招生章程,按照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和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并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其中,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按照各试点院校已公布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有关规定使用。
(二)试点院校须公示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名单,候补录取考生公示数不超过各校公布计划数的50%,具体比例由各校自行确定。
(三)通过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的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48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四)通过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凭院校录取通知书和统一印制的提档通知单,于8月下旬,前往相关区考试招生机构或高中阶段学校等个人档案所在地提取或转递纸质档案,并按院校的规定递送。
高考录取时间安排已确定
今年我省高考录取工作将于7月8日正式开始,预计8月20日全部结束,各批次和类别录取时间安排如下:
1.体育艺术类本科:7月8日―23日。
2.文史、理工类提前批本科:7月8日―12日。
3.文史、理工类国家专项计划:7月13日―16日。
4.文史、理工类地方专项计划、特殊类型招生本科:7月17日―19日。
5.文史、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含少数民族预科):7月20日―25日。
6.文史、理工类第二批本科(含少数民族预科):7月26日―8月4日。
7.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8月3日―7日。
8.提前高职(专科):8月8日―10日。
9.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8月11日―17日。
10.中职单报类:7月11日―15日。
高考录取前,将开展填报军队院校考生“面试”、“军检”及政审、填报公安类院校的考生“面试”、“体能测试”及政审等工作。
三、贵州高考各院校全国排名
2023高考录取时间安排及办法
1.录取工作于8月上旬开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各高校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讯联络的畅通。
2.录取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浙江省规定的投档办法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的行为。高校应当按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
3.专业平行志愿均实行一轮投档。考生每次填报的志愿均只有一次投档机会,一旦被投档到其中一个志愿,其余志愿即失效。若投档后被退档,其他志愿也不能再投档。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后续志愿填报和录取。退档考生和档案未投出的考生可参加后续的志愿填报和录取。
4.高校自主选拔、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地方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按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招生院校确定的相应录取标准,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的最后一天单独投档,其最低文化要求原则上不得低于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高水平运动队投档在普通类第一段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之前进行,文化成绩原则上要求不得低于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的65%。
5.高校录取新生要按规定程序、规定时间,完成调档、阅档、审核、录取、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进行录取的高校,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代为录取,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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