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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疆异地高考报名政策,最新政策是什么

时间:2024-05-05 19:04:59来源:97高考网

2023年新疆异地高考报名政策,最新政策是什么,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普通高考报名站,并于2023年10月25日至27日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上设置报名站信息。

2023异地高考报名条件是什么

1.外来务工人员和其他在市具有省级户籍的从业人员的子女(以下简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报考湖北省高考。

(1)具有湖北普通高中学籍或中职学籍,并在湖北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三年的应往届毕业生。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湖北有合法稳定职业 在湖北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2.港澳台考生。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且在湖北长期居住、在湖北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在湖北申请报名高考。

3.外国侨民考生。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且在湖北定居、在湖北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外国侨民,可在湖北申请报名高考。

4.少年班考生。申请报考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少年班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少年班的考生,必须是智力超常、成绩优异且年龄在15周岁以下(中科大创新班年龄适当放宽),具有湖北户籍的初、高中在校学生(不包括高中应届毕业生)。少年班考生先由招生院校进行资格审查及预选,取得报考院校的资格证后方可申请报名高考。

异地高考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中或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4.出生后第一个登记户口在我区,一般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如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330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23〕32号)的有关规定,可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桂政办发〔2023〕330号和桂招考委〔2023〕32号文中“外来人员随父亲或母亲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调动)等正常迁入广西的,不受学籍、户籍条件的限制,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特指不受学籍、户籍迁入的年限限制,但在普通高考报名时考生的学籍、户籍必须已迁入我区。户籍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如上一年度在我区参加了普通高考统考,且能提供复读期间在我区实际工作(学习)和居住的证明,可继续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

满足上述1-3点条件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如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

报名参加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优秀消防员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免普通高考统考部分)、职教师资班等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符合上述普通高考统考报名条件和相应考试招生类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考生异地高考报名要求

(1)报考高考的考生在黑龙江省有常住户口,父母在出生前在黑龙江省有户口(常住户口是指在黑龙江省有户口的考生,户籍从未外迁)。

(2)申请人的父亲或母亲属于黑龙江省人事组织部门(行政部门)以上认定的优秀人才,其户籍随父亲或母亲在黑龙江省定居。

(三)从事市政府(行政部门)以上规定的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子女随父母在黑龙江省定居。

(四)考生父母一方为驻黑龙江省部队现役军人(含军转文职人员),考生因父或母随军将户籍落户黑龙江省的;考生父母双方为我省部队现役军人(含军转文职人员),考生随父母将户籍落户我省的;考生户籍在黑龙江省,其父母一方为部队复员、转业军人且户籍落户黑龙江省的;

(五)考生因父或母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3-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本人随父或母将户籍落户我省的,父或母及本人户籍在黑龙江省2年以上(含2年,从高中毕业年份9月1日往前推算),考生须具有黑龙江省2年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黑龙江省连续实际就读2年(从高中毕业年份9月1日往前推算),父母在黑龙江省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六)高考报名考生因家庭变故(指父母离异、病故或意外死亡),本人随父或母落户黑龙江省的(父或母原户籍为黑龙江省),如因父母病故或意外死亡,考生随法定监护人落户黑龙江省的,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及本人户籍在黑龙江省2年以上(含2年,从高中毕业年份9月1日往前推算),考生须具有黑龙江省2年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黑龙江省连续实际就读2年(从高中毕业年份9月1日往前推算),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黑龙江省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七)原户籍为外省的考生,考生父或母及本人落户黑龙江省的(第二条中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况除外),考生须具有黑龙江省高中3年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黑龙江省连续实际就读3年以上(考生实际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必须一致);

(八)非黑龙江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名,须具有黑龙江省高中3年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黑龙江省连续实际就读3年以上(考生实际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必须一致),父母在黑龙江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文章标签: 2023   政策   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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