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医学职业学院2023年提前招生手册已经出版,包括报名时间和考核方式。让我们来看看。
2023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的招生计划
2023年提前招生面向普高招生考生招生,招生计划290名。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就读校区 |
1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20 | 6600 | 瓯江口校区 |
2 | 智能光电制造技术 | 30 | 6600 | 瓯江口校区 |
3 | 材料工程技术 | 30 | 6600 | 瓯江口校区 |
4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45 | 6000 | 府东路校区 |
5 | 旅游管理 | 45 | 6000 | 府东路校区 |
6 | 工业设计 | 25 | 6600 | 府东路校区 |
7 | 鞋类设计与工艺 | 65 | 7590 | 府东路校区 |
8 | 应用法语 | 30 | 6000 | 府东路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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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做好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实现依法招生和公正合理地选拔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个人招生和招生综合评价。
第二条济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综合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
第三条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济南职业技术学院,代码:13855。
学校地址:济南市经市东路6088号邮编:250200。
第六条学院等级和类型: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公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院历史沿革: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由原济南纺织工业学校、济南市建筑工程学校、济南市财经学校、济南市公用事业学校、济南交通技师学院等五所国家和省级重点中专、技师合并组建,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64年。
第八条 学校简介
学院占地面积1200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9.38亿元。下设土木工程学院、工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轨道交通学院、工程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对外合作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3个二级学院,建有土建施工、建设工程管理、智能制造、现代商贸服务、环境艺术工程、信息技术、交通工程等7大专业群,开设35个招生专业,其中2个“3+2”本科专业,2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现有国家级骨干专业3个,央财支持专业2个,国家级生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教学资源库1个、省级教学资源库1个、国家传统技艺传承示范基地1个、“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7个。面向全国8个省市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718人,专任教师中硕士以上学位的占75%,高级职称教师占38%。其中,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3人;山东省教学团队7个、省级名师工作室3个,省级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2个,山东省教学名师3人、青年技能名师3人;济南市拔尖人才2人、领军人才3人、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高级人才61人;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5人。先后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5项。建有以企业技术专家和能工巧匠为主的兼职教师库,常年特聘100余位行业企业专家为学院顾问、产业教授。
学院高度重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国际办学。与华为、京东、天元等知名企业共建产业学院,与SAP公司、浪潮集团、大唐电信、中国中汽、中建公司等大型企业深度合作,校企共建国内首家装配式建筑教学实训基地、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和装配式建筑施工体验式教育试点基地、通力电梯北方培训中心、5G综合实训基地等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219个,紧密型校外实践基地183个。在泰国成立海右国际学院,招收200余名长短期留学生来校学习。
学院先后获评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2023、2023蝉联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学院党委荣获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是山东省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职学校;是山东省文明校园、山东省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校、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示范单位、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山东省现代学徒制试点校、山东省教育信息化试点校、山东省教学质量诊改试点校、山东省校园文化建设标杆学校、山东省最佳社会声誉高校。
学院以“建成省内领先、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优质高职院校”为建设目标,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之路,努力打造成为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典范”,区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摇篮”,地方应用技术积累与转化的“中心”,引领产业发展和文化传承创新的“高地”。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组织保证
(一)考核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由疾控办全面负责。研究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指挥;各系、二级学院各司其职;网格化管理,精准化政策;依法实施联防联控。
(二)学院成立个人招生和招生考试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入学考试的所有重大问题都要集体研究决定。
(三)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个人招生和招生考试综合评价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确保个人招生和招生综合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监督电话:0531-86385151。
(4)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行为公正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项招生和招生考试综合评价,避免有直系亲属参加。
(5)加强招生考试人员培训和政策宣传,实施阳光工程。
第十条 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个人招生和招生综合评价的公平公正,成立由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任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办汇总,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2)考生应真诚参加考试,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一经确认,取消单项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第十一条 违规处理
考生和工作人员在单项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违反规定的,依据《全国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对涉嫌犯罪的,依法严肃处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3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1100人,其中退役士兵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网址:https://zsbgs.jngcxy.edu.cn)另行通知。
第十三条招生等级:专科。
第十四条学制:三年学制。
第十五条招生计划:学院的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学校招生简章和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招生范围:山东省。
第五章招生条件和原则。
第十七条招生条件和报名考试。
(一)报考条件:
1、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 单独招生 )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 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 农民 在岗职工等)开展,中职生不限报考类别可跨类别报考专业;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 综合评价招生 )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在我省登记、未登记的退役军人,可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的通知报考。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3日,为全省统一报名日期。
2、报名方式:
(1)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学院官网,仔细阅读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考生登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统一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只可选报1所院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二者不能兼报。)
(3)选择 13855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并填报专业志愿。
(4)报名考务费按照鲁价费函 2023 95号文件规定标准为120元,交费成功后考务费概不退还。
(三)考试情况:
1、考试时间安排:
3月10日至12日登录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bgs.jngcxy.edu.cn)查看网上测试有关通知。根据要求下载安装并调试指定的考试软件及系统,报名成功后参加模拟考试。该测试不计入成绩,主要目的是让考生熟悉系统操作、熟悉考试题型,发现、校正考试中的问题。
3月13日至14日,考生根据模拟考试流程参加正式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学院官网和考试系统公布的考试时间为准)。
2、考试形式:
学院采取网上考试、网上考试的形式,对个人招生进行综合评估。
3、考试科目及分值:
(1)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分值
总分是300分。在线测试是最终分数。在线测试内容为文化素质+职业素质测试。职业素质主要针对考生在职业意识、职业潜力、职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测试,文化素质和职业素质的分数均为150分。
(2)综合评价考试科目及分值
总分300分,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赋分,满分300分,占总成绩40%;二是网上测试成绩,满分300分,占总成绩60%,网上测试内容亦为“文化素质+职业素养”测试,文化素质主要针对考生语文、数学、英语等文化基础知识的理解与掌握;职业素养主要对考生在职业认识、职业潜质、职业适应性等方面的测试。文化素质与职业素养分值分别为150分。
综合评价考生最终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300分)X0.4+在线考试成绩(满分300分)X0.6。
(3)网上考试系统
以学院官网最终公布的系统为准,同时确定备用测试系统,具体使用方法请随时查看学院官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bgs.jngcxy.edu.cn)《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实施方案》《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测试说明》。(4)考前准备
考生必须自行准备考试所需的设备和条件。请关注学院官网公布的济南工程技术学院2023年单项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第十八条 教学安排
录取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实施分类教学,全面推进学分制,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创新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模式和考核评价模式,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单独编班、教学、考核,坚持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在校学习和社区(企业)学习、“送教上门”相结合,鼓励支持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展教学,实施学徒制人才培养、订单培养等模式,考核以全日制高职相同专业实施的课程标准为依据。探索开展“1+X”证书试点,健全以证制度,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行业企业实践经历,可记入本人的学业学分。建设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通过平台学习的成果可计入学分。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一)招生原则:由学校负责制度,按照公平正义原则,按照自愿择优和成绩原则择优录取。如果所申请的专业已满,不符合调整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二)方案调整原则:个人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方案可根据考生招生情况和学院整体安排调整使用。在个别专业招生不足的情况下,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招生情况调整专业计划,并将剩余计划转移到其他专业。
(三)录取程序:学院将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对名单无异议的,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学院发出《录取通知书》。
(四)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但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五)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免试进入我院对应专业(专科)学习。以上考生到我院报名,提供相关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经我院审核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 1 所院校。
(六)在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经领导小组批准,优先录取具有下列奖项的考生。
1、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荣誉称号的考生。
2、高中期间在地市级以上教育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者。
3、在市级以上体育、艺术竞赛中获得前三名或三等奖及以上成绩的考生,以及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4、高中期间在地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
5、其他学院认可的优势。
(7)体格检查:根据在县(市)招生办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的体格检查,学院在注册后进行体格检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果与身体状况不一致的,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八)其它
1、外语要求:入学考试的语言没有限制。我们学校的公共外语是英语。其他语言必须在入学后改为英语。
2、男女比例: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3、对于较少的专业,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和考生意愿对专业进行调整。
第六章退费补贴政策。
第二十条学费按山东省物价局财务处规定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23〕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贷款制度。
1、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贫困生奖学金、企业专项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
2、还有一项针对申请商学院的候选人的专项资助。韩国大兴株式会社的姜德龙(音)先生为服装纺织专业设立了特别补助金。
3、学生可根据国家政策法规申请助学贷款。
4、勤工俭学学院提供勤工俭学的工作岗位,帮助学生应对生活困难。
第七章资格审查和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生毕业时颁发“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享受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的一切待遇,“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和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学院代码:12861。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培养机电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秉承“服务浙江制造”的办学传统,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与发展,目前已成为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A档前十),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建设院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教育部53所“国家高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项目”院校之一,是“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单位,有留学生及港澳台招生资格高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高校,浙江省先进制造业紧缺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办学级别和类型:专科、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办学性质: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公办职业毕业证书。
第四条办学地点:滨江校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8号长安区: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青春路999号,毗邻浙江财经大学东学院,第一年教学安排在长安校区。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浙江省原普通高中招收学生160人。具体情况如下。
第四章报名审核
第六条报名
1. 报名条件:符合浙江省普通高校报名条件,并取得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号的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可报名参加高考。注册和提交后,学院不允许修改或取消任何信息。
如果考生学考科目任何一门为零分或缺考,则不符合报名条件,审核将不予通过,请考生慎重报考!
报名时间:5月19日8:30,6月2日12:00。
三、报名方式: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http://jdzsw.xihuju.com/见提前招生相关栏目)完成网上注册,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并进行志愿填报,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志愿。
第七条资格审核:我院将根据报名条件要求,对考生身份、选考科目、报考专业等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进入后续流程。
第八条今年因疫情等原因免收招生考试费。
第五章录取
第九条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院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一条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各专业的拟录取、备录取人数确定方法
注:最终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第十三条录取细则
一、成绩折算
普通高中的招生对象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转换。每科总分为30分,总分为300分。小数点保留两点,舍入标准如下。
1.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职院校先进招生报名系统下载的最新相关成绩为准。
2.外省考生转学到浙江省的,需另行向我院说明,并提供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确认的成绩单。如果在6月2日中午12点前仍未收到成绩单(可将成绩单照片发送至369368077@qq.com),则报名无效。
3.前一代信息技术一般技术组合,取其转换平均。
第二次录取总成绩(满分100分)=相关学科学业考试转换成绩(按年级换算,满分300分的商除以3)。
3.在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第十二条规定确定录取人选名单,按各专业、各学科从高分到低分。
四、结合我院专业学习实际,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我院可参考学考以下科目的单科成绩等第择优录取。单科考察优先顺序为:综合素质评价、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历史、技术、政治、化学、生物、地理,经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根据录取规则,符合条件的考生最终将被一个专业拟录取或备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最终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和浙江省教育考试网上公示十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体检
学生入学后应进行体格检查。具体项目和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外语语种要求:无。(学院所有专业的外语教学均使用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六章招生进程
第十七条提前招生工作进程安排
5月19日1:8:30,6月2日12:00。
在线录取确认时间:6月10日- 6月20日。
入学时间:6月22日- 7月6日。
4. 因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调整有关安排的,应当另行通知。
第七章招生监督
第十八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九条根据教育部令第36号令,考生应诚信参考,不得弄虚作假。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提供虚假的姓名、年龄、民族或户籍等个人信息,为非法取得证书而伪造荣誉证书等,以骗取登记资格,享受优惠政策。
在综合素质评估的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
冒名录取、他人录取或获得优惠资格。
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欺诈行为。
第二十条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招生咨询
第二十一条咨询电话:0571—87773018 86888207
第二十二条监督电话:0571—87773090 87772602
第二十三条招生网址:http://jdzsw.xihuju.com/
第二十四条招生微信:机电招生
第二十五条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8号(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