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录取规则,什么时候能查录取,20232023年录取时间还没有公布,已经报考的同学很想知道自己有没有被录取,但2023年各个省市录取的时间不同,但同学可以根据去年的录取时间作为参考预估一下2023年录取时间,去年的录取时间是是7中旬到7下旬。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志愿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九条我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招生比例,招生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条高校自愿招生执行所在省(区、市)的有关政策。
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各批次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省(区)同批次招生控制线。公开招收志愿生后,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仍不足的,经上级招生管理部门审批,可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
第十二条哈尔滨医科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要求确定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在105%以内;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比例为100%。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100%比例分配专业,缺额专业将在剩余投档考生中依据分数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哈尔滨医科大学高中学历水平考试科目要求由各省招生办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为便于人才培养,建议英语专业考生报考哈尔滨医科大学。
本科批量护理专业(不含中外合作)采用2+2培养模式。一、二年级学生在大庆校区学习,三、四年级学生在主校区学习。
临床医学(“5+3”一体化,于维汉班)采用本硕博连读培养方式,学制5+3+X。基础医学(伍连德班)采用本硕博连读培养方式,学制7+X。“X”为博士研究生教育所需年限。
助产学只招收女生。
第十五条哈尔滨医科大学接受各省、自治区招生部门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给予的政策加分。但是,如果同一考生满足多个加分点,则只获得最高分,且加分点不超过20分。
第十六条专业录取时按照考生的投档分数(含政策加分)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省级招办的投档排序规则确定优先录取顺序;若无排序规则,则依次优先录取顺序为专业志愿顺序在前的考生、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单科排序为外语、数学、语文。
临床医学(“5+3”一体化,于维汉班)、基础医学(伍连德班)本硕博连读专业,在全国所有省市录取时均不考虑任何加分因素,按考生实际高考成绩录取。在实际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顺序为有政策加分的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在前的考生、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单科排序为外语、数学、语文。
第十七条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在其他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按照投档分数调剂到缺额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男生不会被调剂到护理学、助产学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经征集志愿投档的考生依据投档分数择优录取,安排至缺额专业。
第十八条专业招生规则和要求如无特别规定的,按上述要求执行。有特殊规定的省、地区,具体要求以当地省、市招生计划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3医科大学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实行“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工作机制;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生源省份的生源情况等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不超过105%,对服从专业调剂且其它条件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不退档;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四条备案候选人专业配置办法。
1.普通类专业投档选定“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方式确定专业。若考生总分相同时,对于提供位次排序的省份,遵照考生所在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排序进行录取;未提供位次排序的省份,理工类及综合改革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科目或首选科目成绩高低排序,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高低排序。
2.当进档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能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择优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实行“院校专业组”填报志愿的省份,仅调剂至同一“院校专业组”内未录满专业,不进行跨专业组间调剂。
3.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志愿者排队规则1:1录取。
4.对于未完成计划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将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征集或调剂志愿的进档考生只能安排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五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有关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最新方案及办法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在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
第十六条学校认可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制定的加分、降分、排档等政策和规定。。
第十七条福建省地方专项招生计划,招生对象、资格条件自愿设置、录取方式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 在福建省为49个基本财力保障县县级医院定向培养本科临床医学人才项目中(简称“定向委培生”),其招生对象、录取程序、教务管理、毕业就业等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定向委培生录取后需与当地县(市、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县级医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不得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
第十九条 为支持做好优秀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工作,学校继续招收新疆地区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录取时,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等,依据学校专业调配原则进行调配,直接确定录取专业。预科结业时,不再进行专业调整。
第二十条 学校对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