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是录取了吗,高考结束后,考生和家长都面临着填写申请表的问题。许多学生和家长更关注排名。小编整理了2023年的排名,供大家参考。
2023高考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规则
第一条为保证平行自愿投档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称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高低排序和院校专业组志愿先后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三条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及本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原则和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审阅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或退档,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
第四条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过程的投档、审录、退档,以及计划管理等均在网上进行,考生录取结果以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录取名册为准。高校根据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章 实施范围
第五条我省军科班、非军事科班、教师健康专项计划、普科班(物理史)、艺术体育统考班预审批实行平行自愿排档。
第六条通过艺统考+校统考的高校(专业)暂不开展平行志愿,仍实行顺序志愿排档。
第三章:自愿填写。
第七条本科和专科录取批次普通类(物理、历史)均设1个平行志愿组,分别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数,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艺体类统考设1个平行志愿组,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第八条考生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自己选考科目情况、考试成绩排位、身体条件及高校招生章程有关要求,合理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因志愿填报不合理或不符合院校专业组招生要求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每批招生结束后,根据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情况,由省招生办统一组织征集志愿者。
第十条高考评卷结束后,按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艺体类(分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及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绩同时予以公布。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加照顾加分合成分值后参与排序。
第十一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3+1+2 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列: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4位序,普通类专业按选考物理 历史分开两类比较物理或历史成绩高低,高者优先;艺体类专业比较术科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5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6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次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7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第四章立案原则、顺序和受理。
第十二条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术科考生需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和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
第十三条平行志愿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预投档只提供生源基本情况。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第十四条省招生办公室按既定投档原则可进行两次预投档。第一次预投档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基本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招生办公室反馈投档要求(招生章程要求的术科成绩等);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反馈的意见,调整招生计划,进行第二次预投档,供各招生院校最终确定招生计划。第一次预投档比例为1:1.05。
第十五条预投档后,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确定招生计划,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反馈增加计划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正式投档时按增加计划后的计划数1:1比例投档;未按时反馈的,正式投档时按各高校原公布的招生计划以1:1比例投档(下同)。
第十六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各批次均实行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缺额计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七条各批次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征集志愿录取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投档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最低投档分数线。
第十九条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如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且缺额较大的,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多次征集志愿。
第二十条高校录取时要做到公开、透明,慎重确定考生的录取或退档,并按规定上报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录取期间,高校不得随意更改招生章程。对录取或退档考生,由高校负责解释并处理遗留问题。
第二十一条省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对高校上报的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予以审核,符合录取政策的予以确认录取,不符合录取政策或有疑义的,退回高校复议。经省招生办公室确认录取的考生,由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特殊类型的招生档案录取方法。
第二十二条符合相关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等)报考资格并经公示的考生,省招生办公室将符合条件并填报志愿的考生全部一次性投档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省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高校录取原则审核。高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加分分值,按照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录取名单,并将不录取考生电子档案及时退回省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在我省招收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残障生等高校,由高校确定录取名单后报省招生办公室录取。
第二十四条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录取时由高校单独增加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考生网上填报并经确认的志愿,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更改。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回再改投其他院校专业组志愿。
第二十六条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各高校应广泛开展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主要特点、实施办法等的宣传、解释,做到家喻户晓,并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咨询指导工作。
第二十七条录取进程如出现未作规定的特殊事项,由省招生委员会录取场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法
1、分数优先:高考结束后,省招生办将所有考生按类别(文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根据考生的排名,从前到后按照考生的意愿向高校报名。只要前候选人没有注册,后面的候选人档案就不会注册。
2、符合意愿:省招生办只适用于考生填报的学校。省招生办对考生未填报的学校不予受理。
3、依次检索:填报平行志愿各个省份是有区别的,一般可以填报几所高校(这里以填报四所学校为例,分别是A/B/C/D学校)。当投档到某个考生时,先看A学校,如果此时A学校还有招生名额,就将考生投档到A学校,该考生的投档就完成了,后面的B/C学校就不再投检索了;如果此时A学校已经招满了,就继续检索B学校,情况同前直至D学校,如果D学校也已经招满了,那该考生只能滑档,等待进入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了。
4、一次投档:对于每一个考生来说,在一个批次中,只有一次投档的机会,如前所说,如果考生投档到A学校,由于某些原因(如专业录取分数不够)被A学校退档,那是不可能再投档到后面的B/C/D学校的,只能等待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有哪些风险
首先,正常破产的风险依然存在。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学可以将招生计划数量稍大的文件数量进行调整。因此,部分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考生将面临退学的风险。
第二,一次性投档方式带来的风险。因为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是由计算机按照各院校投档数、各考生志愿检索后,将符合院校条件的所有考生电子档案一次、同时、全部投给各院校,所以,一次性投档后即完成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工作。未能投档或投档后院校将不符合其录取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退回,这部分考生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
三是定位不当的风险如果考生填报的五项平行志愿过高,也就是说考生的总分达不到五项平行志愿高校,考生档案就无法入档。
第四,梯度不合适的风险如果考生提交的五个平行志愿者之间没有合适的梯度,考生被注册的机会就会降低。如果A志愿大学不能注册,而B、C等后续平行志愿大学的要求高于A志愿大学,则后续志愿大学不能注册。
第五,考生自身造成的风险,如成绩相对较低或不服从专业调整、虚报限制专业、未达到相关专业成绩要求、不符合高校录取条件等,会增加报名后被退学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