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交利物浦大学中国内地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2023年全日制招生章程(含美术类)已经发布,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来看一下吧。
电子科技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学校性质:中共中央办公厅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历:本科及研究生学历。
学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7号。邮编:100070
学院是为全国各级党政系统培养高素质信息安全人才的高等院校。
一、招生对象
符合高考条件,高中应届毕业生,身体健康,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考生应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2.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主要社会关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父母、兄弟姐妹不在境外工作(不包括政府委派的境外工作)生活定居,不在境内境外机构工作。
3.本人和家庭成员没有参与法轮功和其它邪教的行为。
4 .考生身体条件除执行教育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需符合: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
5.考试的语言是英语。
三、招生计划编制
学院根据学院人才培养方向和办学条件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才需求和生源质量,按省、按专业确定招生计划。
四、录取规则
1.我院为提前录取批次院校,要求进行政审 面试。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高考成绩要求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依据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招生计划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委办公厅有关部门通知考生参加政审 面试。
4.根据高考成绩 政审 面试 培养单位要求等条件综合择优录取,其中男生不少于50。
5.我院根据各省(区、市)生源质量和人才需求情况,调整使用预约方案。。
五、收费标准
1.学费: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信息安全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网络空间安全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通信工程专业、保密管理专业:4600元/学年;行政管理专业:4200元/学年。
2.住宿费:普通公寓750元/人/年;单元式公寓1200元/人/年。
六、在校生待遇
1.奖学金: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德 智 体 美 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 主要有:(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优秀学生奖学金;(4)蔡冠深奖学金;(5)校外科技竞赛奖金。
2.助学与贷款: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主要措施有:(1)国家助学金;(2)蔡冠深助学金;(3)勤工助学;(4)国家助学贷款。
七种检查方法及注意事项。
1.学院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 考生填报志愿时,将报考我院的志愿填写在提前录取批次栏内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将不能被其它批次院校录取;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它批次院校的录取。
2.招生中的具体事宜由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办公厅有关部门负责,北京市考生由学院负责。
学校网址:http://www.besti.edu.cn
联系电话:(010)83635284。
电子邮件:zhaosheng@besti.edu.cn
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上海交通大学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上海交通大学各专业的人才培养需要、考生对各专业的认可度、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计划及各专业(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报教育部备案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上海交通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条上海交通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上海交通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上海交通大学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一条上海交通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经上海交通大学认定的各特殊类型招生资格候选人,按照公示的优惠政策进行录取,高考改革省市考生需符合上海交通大学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上海交通大学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进档考生中,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数学、外语、语文(“综合评价录取”、“强基计划”等招生类型的同分排序按照当年相应简章规定执行)。上海交通大学在专业录取中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区、市)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且分值不超过20分。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上海交通大学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艺术类专业依据相应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2023年上海交通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物医学科学、工程力学等六个学科将继续开展“强基计划”招生,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上海交通大学致远荣誉计划理科所属方向(数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计算机科学(ACM班、约翰·霍普克罗夫特班)、生物医学科学)继续在新生中进行招生,学生录取后学籍由原专业转入致远荣誉计划相关专业,同时将在工科专业中开展工科荣誉计划(不改变学籍)。2023年上海交通大学部分专业继续开展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试点,本科毕业并达到学士学位要求的,可授予双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发放一本学位证书,所授两个学位在证书中予以注明。
第十四条上海交通大学不分专业,按平台学校(班)招生。录取后,根据考生自愿高考成绩及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考试和规定,在平台学校(班)内划分专业。
第十五条上海交通大学密歇根学院和巴黎卓越工程学院附属专业的五年制临床医学(英语班)和护理专业只招收已填写专业计划的考生。
第十六条上海交通大学(国标10248)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国标19248)新生(规定的有限专业类型除外)可在入学第一年或第二年按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具体办法以教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上海交通大学各专业不设男女比例要求。高考没有外语限制。但入学后,除巴黎工程学院附属专业的八年制日语和德语临床医学(法语班)和医学检验技术(法语班)外,所有学生都必须主修英语。
第十八条上海交通大学对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类、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六部委免试运动员等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上海交通大学制订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九条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的录取条件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上海交通大学贯彻执行教育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高等学校招生学生体格检查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一条上海交通大学新生入学后统一进行复试。新生复试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甚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上海交通大学的学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确定。
1.学费
①大部分本科专业:人民币5000-6500元/人·年(不含②-⑦)。
②软件工程专业人民币400元/学分。
③视觉传达设计、临床医学(法语班)专业:人民币10,000元/人·年。
④上海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人民币75,000元/人·年。
⑤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人民币45,000元/人·年。
⑥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人民币19,500元/人·年。
平台学院(类)招收的学生按分配专业标准收费。
2.住宿费:人民币1,200元/人·年。
第二十三条上海交通大学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并提供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渠道,切实履行“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庄严承诺。
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全称:中国科学院大学。
二、学校注册地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邮编:100049。
学校在北京拥有四个校区,分别为玉泉路校区、中关村校区、奥运村校区和雁栖湖校区。本科生教学主要安排在玉泉路校区,专业实践教学将主要安排在中国科学院有关研究所。
三级学制:本科、硕士、博士。
学校类型:国家公立全日制高等教育机构。
五、各省市招生计划:2023年,国科大将在北京、江苏、陕西、四川、河南、湖南、云南、浙江、山东、辽宁、湖北、福建12个省市预计招收普通本科生共计392名,另外预计招收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8名。正式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批准下达计划数为准。我校将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具体招生人数和要求,请以教育部批准后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语言要求:高考外语不限。入学后的外语教学为英语。
男女学生的比例不受限制。
8. 身体健康要求:以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为准。
九、录取规则:
1.所有报考我校文化课的考生成绩(含教育部所在省相关政策规定的加分)均应达到所在省第一批本科院校控制最低分数线。
2.通过综合评价面试的入围考生,原则上应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我校将根据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计算形成“综合评价成绩”(详见《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我校将在对应省市提前批次按照“综合评价总成绩”由高到低对报考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
3.通过统考报名的考生,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第一批或提前被我校录取。具体情况以各省市高等招生办公室发布的通知为准。
4.通过国家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将按照当地省市要求分批报名。其报名资格将由考生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在特殊批次中,我校将按照省市高考档案分数由高到低录取。
5.学校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总分(综合评价选拔按照综合评价成绩)排序,依次由高到低选择专业志愿。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各省市高招办录取文件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省市高招办未确定录取规则的,没有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高考科目分项(以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等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高考科目分项(以数学、英语、语文、三门选考科目之和)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所报专业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的,按照剩余专业择优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6.在综合评估中,如果综合评估的总分相同,将按照高考、面试、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7.各省级高校招生办按规定向我校申请,申请比例按各省市规定执行。
8.各省市具体录取办法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布的内容为准。
9.中国科学院大学对保送生、综合评价、“国家专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十、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为5500元,住宿费不高于1200元。
十一、奖助学金: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科大助学金、国科大学业奖学金、新德基金、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和学费/住宿费减免等。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批准的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十三、特殊说明
根据高考改革方案,来自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应符合我校各专业选科要求。
在江苏省,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学生物理成绩最低为A,两门选修课中有一门最低为B。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010-88256029(纪委办公室)
010-88256714(招生办公室)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先生,陈先生。
电话:010-88256215
传真:010-88256215
邮箱:bz@ucas.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edu.cn
学校网址: http://www.uca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