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和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考制度的目的是什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偏科严重现象,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目的
一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偏科严重的现象,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二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计入考生总成绩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学生须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扬长避短,自主选择。
三是推动高中教育质量提高通过普通高中学历水平考试制度改革,引导高中实施课程计划,加强课程实施,提高教育质量。
四是推进高校人才科学选拔。高校可以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合理设置招生科目要求,提高人才选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调整和完善学业水平考试
从2023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类,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考试科目
自2023年秋季普通高中入学新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14门科目。选择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高校人才选拔要求等,从上述科目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
考试对象
普通高中学生需参加学业水平资格考试,其中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还应参加选试;参加统一高考的高中生和社会人员只能参加自选考试。
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含学业质量要求)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设计命题内容,注重学科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学科素养、核心价值的考查,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題、解決问题的能力。
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等10门合格性考试科目和思想政治、万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采用书面闭卷笔试。信息技术合格性考试实行无纸化上机考试,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4门合格性考试另设实验(实践)操作测试。体育与健康、音乐和美术3们合格性考试科目实行学科技能或素养测试。
考试时间与次数
高中各科目合格性试相应安排在高中三个学年进行,高一年级学生参加省级统一组织实施的合格性考试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科,学生在完成必修学分课程的基础上参加合格性考试。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补考1次,补考仍不合格者,可在离校后2年内继续申请补考。
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安排在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限报考当年统一高考的考生参加。选挥性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仅限当年有效。考生若再次参加高考,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可更换。
成绩评定与使用
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分数以合格或不合格表示。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考试各学科(含操作测试项目)成绩是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一般技术(不含实际操作)资格考试原成绩作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依据。
思想政治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选考科目,各分数线为100分,物理史、原分数线、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分数以成绩换算分的形式呈现。
完善学业水平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不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称合格性考试)和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级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积极创造条件,力争从2023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将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科目增设入等级性考试范围。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每年7月初;其余科目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分标准,由各市县(含洋浦经済开发区)或学校按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等级性考试由省教高厅按国家牧育考试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安排在高三下学明6月9日-10日进行,每天安排3个科目的考试。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和高校招生的要求,自主选挥3个科目参加等级性考试,科目一经选定,不可更改。积极创造条件,待条件成熟后,为学生提供同一考试科目参加两次等级性考试和变更等级性考试科目的机会。
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规定的所有科目。考试科目成绩以等级的形式呈现,考试科目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