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考改革最新方案是什么,山西新高考怎么改革,实行3+1+2模式3是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3;1、2为选修课,1为物理或历史中的首选科目,2为思想、政治、地球化学、生物等学科中的二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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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科目分别采用听力和笔试。
外语高考总分为两项听力考试的最高原成绩与笔试原成绩之和。听力考试安排在高三最后一学期末,笔试安排在6月全国统一高考期间。
外语考试包括听力和笔试,主要从两个方面考虑。
一是有利于维护考生利益。现行夏季高考时间在每年6月份,正值夏季,易发雷电等恶劣天气,影响考生的听力成绩。在新高考政策设计中,把听力拿出来单独考试,安排在高三上学期末的冬季进行,可以有效避免恶劣天气对考试的影响,同时提供2次听力考试机会,进一步保证了考试安全,维护了考生利益。
第二,有利于加强学生的听说能力,听说能力是学生外语能力的重要体现。听力测试单独进行,有利于推进高中听力教学,引导学生加强听力学习。

高考改革方案是什么
山西将于2023年启动首个新高考,2025年不分文理,采取3+1+2高考模式。
附:3+1+2高考模型成绩及各科总分。
高考总分750分
3 为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语文 数学 外语3门,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1 由考生在物理 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2 由考生在思想政治 地理 化学 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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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考试类型。从2023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考)和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考)。合格考成绩是学生毕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和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选择考成绩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考试科目涵盖了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体育和健康艺术14门学科,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6门学科。
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以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从2023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起,全面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23年版,2023年修订)》。合格考科目内容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选择考科目内容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应参加合格考;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合格考;已获得高中阶段及以上学校毕业证书的考生,可不参加合格考,直接认定为具备普通高考报考资格。选择考的对象为符合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人员。
结果在合格检验包括质量测试实验中给出。考试科目的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试科目的成绩以分数表示。
高中常规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办法、时间安排等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5. 完善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参考。它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术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质、劳动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
评价程序。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依托网络平台进行,建立客观、真实、准确记录信息的监督机制。普通高中学校具体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写实记录成长过程,在整理遴选、公示确认、审核签字的基础上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并确保档案材料客观真实。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人才培养的要求和自身办学特点,制定科学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方法,并提前向社会公示,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的重要参考。
6. 深化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改革。
从2025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全国高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改革模式不再是小儿科科学,而是3+1+2模式:3门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1是首选课程。考生可以自主选择物理和历史两门课程中的一门。2是第二选择科目,考生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和生物这四门科目中选择2门。
考试安排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6门选修课每年6月考试外语科目由听力和写作两部分组成,外语科目在条件成熟时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成绩构成。考生的文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考科目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其中,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的分值均为150分,总分450分;选择考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呈现,3门科目分值均为100分,总分300分。等级转换计分方法另行制定。
选考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考科目中,分招生专业(或专业类)科学合理提出考生报考专业(类)的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普通高校统考招生分为物理和历史两大类,录取分为本科和专科两个阶段。除提前录取的批次外,考生志愿均由高校+专业组组成,实行志愿并行备案的统一录取模式。
7. 深化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将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加强省级统筹,立足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安排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规模,发挥分类考试作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的作用。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服务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面向实践、强化能力,完善分类考试内容、形式和招生录取机制,着力选拔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