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检有什么要求,体检要求是什么,2023军检分数线--理工类男生:509分;理工类女生:509分;文史类男生:529分;文史类女生:563分。
军检有什么要求
1.身高
男身高162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合格。
其中:
(一)装甲专业:身高162~178cm。
(2)水面舰艇潜艇主要:男高162~182cm,女高160~182cm。
(3)潜水专业:身高168~185cm。
(4)空降专业:身高168cm以上。
(五)特种作战:男性身高170cm以上(身体条件优秀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
2.体重
M:标准重量的85%是130磅。
85%的标准体重是120磅。
(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3.文身
面部和颈部的纹身,军事体能训练服,其他长度超过3cm的裸露部位,其他长度超过10cm的部位,男性的眉毛,眼线和嘴唇,女性的嘴唇,不合格。
4.眼科
肉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若肉眼一眼视力低于4.9,应予以矫正。单眼视力低于4.9或矫正度超过600度的,不合格。
屈光畸变准分子激光手术半年多无并发症发生,任何肉眼视力达到4.9,眼底检查正常,除指挥装甲测绘雷达水面舰艇潜艇潜水空中特种作战专业外,均合格。
在此我们提醒您,如果您需要近视手术,必须在12月之前完成。手术的最佳时间是10月份的国庆假期,后期高考会越来越紧张。
色弱、色盲,不合格。
能识别红、绿、黄、蓝、紫的,除水面舰艇、潜艇机载装甲测绘雷达指挥特长外,均为合格。
以上项目是军校体检的核心项目。未列出的项目也有一定的标准。你可以参考军事院校的体检标准。女生当兵体检有什么要求
外 科
第一条体长、体重不符合下列标准的,不合格。
(一)男:身高162cm,体重50kg。
(2)女:身高158cm,体重45kg。
(3)初中生应届毕业生,男:身高160cm,体重47kg;女:身高154cm,超重43公斤(超过标准体重25%),不合格。
第二种颅骨缺损骨折为明显凹陷的颅内异物残留,创伤后脑综合征,不合格。
第三颈部僵硬,颈斜,单纯甲状腺肿III级,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
第四条骨关节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位,慢性脊柱疾病,慢性腰腿痛,不合格轻度胸畸形,单纯性骨折,治愈后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无后遗症,合格。
第五条下肢不等长超过1厘米,膝内翻股骨髁间距与膝内翻胫骨内侧踝间距超过6厘米,或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六条影响长途行走的指(趾)畸形、扁平足、严重的鸡眼胼胝不合格。
第七条良性肿瘤瘢痕影响功能,不合格。
第八条各种血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学生中度下肢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第九条有胸腹腔大脏器手术史,或非大脏器手术但伴有大脏器损伤或其他后遗症,各种疝、肛瘘、环形痔混合痔、陈旧性肛裂,炎症、出血频繁,阑尾炎手术后3个月以上不合格,疝修补手术后6个月以上无后遗症者,合格。
第十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肿瘤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成发育不全,隐睾,不合格。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小于健侧睾丸1/2),睾丸鞘膜积液(小于健侧睾丸1/2),无压痛、无自觉性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合格。交通性鞘膜积液,隐睾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第十一条。不合格:腋臭、头癣、全身癣、严重手足癣、疥疮、牛皮癣、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慢性麻疹、神经性皮炎、与传染性麻风病患者密切接触(共同生活)或其他传染性或顽固性皮肤病。
面积较大或影响军容的癫痫疤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不合格。
符合下列条件的为:(1)股癣、皮癣、寻常痤疮、冻疮。
(2)轻度腋臭(只适用于土地服务学生)。
(3)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厘米),孤立散在性癫痫(仅限于夏装未暴露部位)。
第十二条 梅毒,淋病,软下疳和性病性琳巴肉芽肿,非琳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
内 科
第十三条血压超出下列范围者,不合格。
收缩压:12.8 18.7 kpa (96 140 mm Hg)。
舒张压8.0 11.5 kpa (60 86 mm Hg)。
第十四条风湿病、心脏病、血管病不合格。
收缩期杂音:各瓣膜听诊均未超过2级;心律失常,心电图或其他特殊检查,生理确认,合格。
心率:每分钟60 ~ 100次之间,或每分钟50 ~ 60次之间,经过心功能测试,确认生理,合格。
第十五条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等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1)肺野两侧孤立散在的钙化灶不超过3个,肺门两侧不超过4个,或肺门两侧不超过5个。任何钙化物的直径不应超过0.5厘米。密度大,边缘清晰,周围无浸润现象。
(2)肺门影轻微增大,或肺肌理轻微强化,无呼吸史,无症状。
(3)一侧肋膈角稍单纯,无心肺胸疾病史,无意识症状。
第十六条胃胆管、胆囊、肝、脾、胰腺慢性疾病、慢性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内脏下垂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均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1厘米(剑突下不超过2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压痛,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2) 5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无症状无体征无复发的患者。
(3)疟疾、血吸虫病或利什曼病所致脾肿大,左肋以下不超过1厘米,无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4)肝脾同时触碰,且符合上述(1)、(3)两项,为土地服务学员。
(5)细菌性痢疾已治愈一年以上。
第十七条在肝功能和乙肝表面抗原检查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
(1)谷丙转氨酶Rei法40多个单位。
(2)丙氨酸转氨酶Rei法25单位以上,伴有香草酚浊度试验阳性,或其他肝功能试验异常。
(3)乙型肝炎呈明显抗因阳性。
第十八条泌尿血液、造血系统、内分泌代谢系统、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合格。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钧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全身情况良好,能担负重体力劳动,合格。第二十条 有癫病病史、精神病史、梦游史、晕厌史,神经官能症,癔病,遗尿症,不合格。十三周岁后未发生过遗尿,无其它心理障碍,合格。
第二十一条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耳鼻喉科
第二十三条 听力,每侧耳语低于5米,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耳廓明显畸形,耳前瘘反复发炎,耳廓外耳道湿疹,严重耳真菌病(影响鼓膜或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的,不合格。
轻度耳菌,水面舰艇潜艇学员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等难治性耳部疾病不合格。
鼓膜内陷,鼓膜粘连、萎缩、瘢痕、石灰沉着,陆勤、水面舰艇、坦克学员合格。
鼓膜略有凹陷,鼓膜瘢痕或石灰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压功能和鼓膜活性良好,潜艇学员合格。
第二十六条眩晕、严重晕动病、晕动病、晕船、晕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慢性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鼻息肉等难治性慢性鼻部疾病、鼻畸形不合格。
不影响副鼻寞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无自觉症状,轻度萎缩性或肥厚性鼻炎,陆勤、坦克学员合格。
严重的鼻曲(包括棘脊),不接受。
气味:无味,防化生不合格,其他类型生合格。
第二十八条慢性扁桃体炎伴并发症;影响吞咽和发音功能的咽部疾病,不合格。
眼 科
第二十九条 视力:每一眼裸限远视力低于4.9(0.8),指挥、潜艇、水面舰艇、坦克、测绘、雷达专业学员不合格。
每只裸眼至少4.8(0.6),或一只裸眼至少4.7(0.5),另一只裸眼至少4.9(0.8);或裸眼远视视力不低于4.6(0.4)只/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9(0.8)只/眼,技术专业学生合格。
第三十条红绿弱色盲,不合格。
第三十一条电影院眼功能危险眼瞳缘结膜泪器官疾病者,不合格。
非进行性翼状单侧翼状胬肉,陆服生合格。
第三十二条眼球突出、眼震、眼肌疾病、显性斜视不合格。
斜视超过15度为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患有虹膜角硬化病或瞳孔畸形运动障碍者,不合格者。
第三十四条 育光眼,晶状体、玻璃体温浊,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不合格。
先天性少量散晶浑浊斑,不影响视力,口腔合格。
第三十五条有三度龋齿、缺两颗及以上牙齿和三颗及以上牙齿不在一起、严重牙周病、颞下颌关节病、频繁口腔溃疡、唇裂、腭裂、有剧场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者不合格。
第三36条牙釉质发育不全伴中度及以上氟中毒,切牙尖二尖缺损,0.5 cm以上,开路0.3 cm以上,覆盖三分之二大地,不牢固,牙列不规则,牙弓圆润,严重牙龈炎,轻度牙周病,管理不足者不合格。
潜艇学员在下列情况下合格。
(1)上下领左右尖牙二尖齿咬合间隔0.3cm以内。
(2)固定义齿修复后一颗前牙缺失且功能良好,或牙列无缝隙且置换牙功能良好。
(3)个别不影响咬合的前牙没有对齐或重叠。
(4)个别不影响咬合的前牙轻度流产,无其他征象。
(5)上下看牙不咬到对面的牙龈,不伴有其他深覆咬的迹象。
妇产科
第三十七条功能性子宫出血、慢性盆腔炎、严重痛经、炎症、严重宫颈炎、子宫脱垂不合格。
第三十八条各孕期不合格。
附 则
1、本标准中使用的上述词语包括数字本身;“more than, more than, less than, less than”这些词的使用不包括数字本身。
2、标准体重计算法:
标准体重(公斤)=身高(厘米)-110。
3、检验要求:
尿常规,肝功能,乙肝表面抗原,艾滋病。
4、当不同方法检测乙肝表面抗原的结果不一致时,酶标法第二女兵的体检要求是什么。
1、包括内科、外科、眼科、五官科、口腔科、妇科检查、腹部b超、妇科b超、胸片、心电图、实验室检查、心理检查。
2、女兵体检视力要求: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不同兵种、不同文化程度要求不同。土地服务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视力不低于4.8。特勤人员每只眼睛的视力不低于5.0。
3、右眼裸眼和左眼裸眼的视力应不低于4.5。
4、右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