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23年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政策,哪些情况可以加分,根据2023年高校招生实施条例,今年的招生政策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2023年高考加分优先录取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优先录取范围如下。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因公殉职的残疾人警察的子女。残疾警察一至四年级子女申请高等教育,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分散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以户籍中的民族信息为准,考生不需要申报。
如果2023年的优先录取计划发生变化,将以教育部正式公布为准。
符合省高考政策优惠录取条件的考生,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报名点报名。逾期不受理申请。具体请参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报考2023年普通高考的通知》(安徽省招生考试第2023 38号)。。
我省将对申请高考政策加分、优先录取的考生进行材料审核并进行公示。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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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高考加分优先录取政策
34.以下考生,经公众核实鉴定后,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总分的基础上加分,同一考生满足若干条件,只取其中最高分。
(1)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4)经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且经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 根据 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 (赣招委字 2023 25号)精神,自2023年开始不再实行本项加分。
(5)归侨 华侨子女 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加5分。
35.凡符合第34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层层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考生应按有关文件办理报考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有关单位不得在发证时弄虚作假。违反证书规定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6.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出军队现役的残疾考生,参加国家考试,符合有关高校招生条件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3〕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7.文理类,在各批次院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不满额的院校,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对征集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艺术、体育类专业,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不降低初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专业合格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自划线)的高校(当年被取消自划线资格的高校除外),在使用校考成绩录取江西省考生时,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依学校申请,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要求,按照江西省划定的相应艺术类本科文化线下20分进行投档。
38.边防子弟预备班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报考高等学校,并按照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39.部分高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已保送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文化统考。
40.直接招收士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1.在高考中取得规定成绩,身体上能够完成专业学习并自理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高校不得因残疾而拒绝录取。
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并符合相关院校要求的,将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023年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
一、加分投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将在统考总成绩的基础上,在档案中增加一定数量的分数(所有关怀分数只能增加到文化分数档案中)。对于符合大学档案要求的考生,学校将在满足多重增分条件的情况下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仅可取最大分数,不得累计。
自主创业的退役军人;归侨侨胞子女、台湾省省级考生;因公殉职军人的子女、因公殉职民警的子女、获得二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民警的子女,在报考市属院校时可加5分。
重庆市少数民族聚居区(含自治县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烈士的子女;在服役期间取得二级(含)以上功勋或战区(原主要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艺术、体育类申请加5分)。
二、优先投档或录取
对于高考成绩已达到批量招生控制门槛的军人子女,相关高校在征集志愿者后仍有计划的,可优先将符合条件的子女入档,高校应给予积极支持。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退出军队现役的考生和公安一级至四级执勤残疾民警子女,按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及其子女按照教育部军人优惠政策报考国家考试。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条件下优先录取。
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中职考生报考直升机班、体育单招、残障单招和其他类型单招均不享受上述关怀政策。
符合上述政策关怀项目的考生,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申请三级公示,才能获得认可。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不得计入报名成绩并使用。
三、其他
如果一所高校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无法在学校调整分数线20分以内、同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完成,学校可根据考生定向择优录取。
分批申请平行志愿安置,政策规定的减分范围内定向就业招生,有意向按学校、专业、成绩等进行搜索备案的考生。对该批高校中尚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征集志愿者后仍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纳入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贫困专项(国家专项)市级本科(地方专项)农村学生入学时征集志愿者后无法完成项目。经重庆市招生领导小组批准,自愿录取的学生可适当降低分数录取。
对于网络生源不足的个别高校,在同一批招生控制分数线上征集志愿者后无法完成招生计划的,可以申请录取。经重庆市招生领导小组批准,自愿录取的学生可适当降低分数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