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省高考申请照顾加分材料,怎么申请,2023年招生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申请办法已经公布,下面是详细信息,来看一下吧。
2023高考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申请流程
江苏省户籍考生申请流程。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由统战部门组织审核;台湾户籍考生由台办审核。其余申请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由相应职能部门审核。
考生自主完成市、县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后,将本表交高考报名点(中学)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并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原件。
非江苏户籍考生申请流程。
未在江苏户籍的农民工子女考生,应将本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户籍所在地省规定的程序,提交入学考点(中学)所在县(市区)的入学考试机构,并提供文件(证件)原件。。
三、其他
1.归侨子女归侨子女须向当地侨务部门领取专用表格。经主管部门审查后,应将报名表连同基本情况一并提交入学考试报名点。
2.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英雄子弟、残疾人子女符合规定的优惠措施,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3.考生必须认真填写表格栏目,表格内容不完整审核单位盖章不完整或由非规定的单位审核,将无效提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截止日期将不接受享受关照的考生资格,无异议后必须公布为有效。
4.申请表只作收集资料之用。省招生委员会批准的2023年招生政策为准。
2023高考哪些考生可申请享受照顾政策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 高水平艺术团 高水平运动队 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烈士子女,录取加20分。
在服役期间取得二级功勋以上或战区(原主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③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对独立就业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将加10分。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
符合应急管理部和教育部关于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英雄子女和残疾人员优惠政策要求的考生,可享受相关优惠措施。
2023年高考申请照顾加分材料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省委、海南省统战部、海南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卫健委、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部下发的2023号文件,具体加分项目及加分申请需提交的文件如下。
一、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少数民族聚居地,且本人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或少数民族聚居地所在的市县的高中阶段学校修满规定的年限并毕业,同时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或少数民族聚居地所在的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加15分投档。考生须提交《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照顾加分申请表》,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少数民族聚居地含少数民族聚居市县和少数民族聚居镇。
少数民族市县为陵水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长江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
少数民族聚居镇有:儋州市南丰镇、亚兴镇、兰阳镇;万宁市长峰镇南桥镇李集镇琼海市辉山镇北坊镇三恩罗镇;屯昌县南昆镇。
烈士子女可加20分报考省内外高校。考生应提交海南高考烈士子女照顾申请表、身份证及烈士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加20分投档。考生须提交《海南省普通高考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照顾加分申请表》、本人立功荣誉证书及退役证的原件、复印件。
对于个体户的退役军人,在申请省内外高校时可加10分。考生需提交海南省高考退役军人个体创业加分申请表及退役证明原件复印件。
五、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加3分投档。考生须提交《海南省普通高考“三侨生”照顾加分申请表》,本人或其父母归侨或华侨的有效证件(户口本、护照、华侨回国定居证、国外出生证、人事档案)等原件、复印件。
六、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可加3分投档。考生需须提交《海南省普通高考台湾籍考生照顾加分申请表》,法定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明、本人具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居民户口簿》其中一个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七、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本人高中阶段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学校就读并毕业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高校时可加5分投档。考生须提交《海南省普通高考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学校就读并毕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申请表》,并提交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八、驻三沙部队半年以上且到高考报名时仍在三沙部队工作的官兵子女,报考省内高校可加6分投档。考生须提交《海南省普通高考驻三沙部队官兵子女照顾加分资格申请表》,法定监护人的军官证原件、复印件。
考生必须提交海南普通高考农村人口独生子女的照顾加分申请表和父母独生子女的父母荣誉卡原件复印件。
十、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满五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现役军人及其子女满三年),本人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或少数民族聚居地所在市县的高中阶段学校修满规定的年限且在这些地区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市县报考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内高校可加3分投档。
(1)少数民族镇汉族考生申请加分,需提交《海南省少数民族镇汉族考生高考报名表》、申请人及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少数民族聚居的市、县的汉族考生,市、县招生办根据考生提供的户籍、学历等情况,确定考生加分资格。
在2023年及以前高考报名时已经提交过有关材料且已在省考试局网站公示、确认享受加分资格的往届考生,可以不用提交相应项要求的材料,但这些考生需提交《往届生享受政策照顾加分登记表》。